第二章:这地儿确实挺远
“去他妈的,老子要是再把来路不明的东西往手上瞎戴,就让这贼老天降下一道闪电把我劈死,啊,不对,是让雷神那个肌肉男,挥着他的大锤子降下一道闪电把我劈死!” 在洗漱间简单的洗漱完后,看着镜子里那张明显不属于自己的脸,江羽终于抬头对着天花板,发出了一声来至内心深处的怒吼。 当然,按照网文的套路流程来说,以上画面纯属装逼…… 但要真说起来,刚刚的话,其实也多多少少的反应出了江羽心里部分的真实想法。 虽然镜子里那道明显有着中西混血,脸庞异常英俊,还拥有着六块腹肌,足足一米八五的身影,确实比前世最多只能算勉强对得起观众的他,帅气了不止一星半点。 而且在前世经营客栈那几年,他也确实混得不怎么滴,妥妥的一枚越混越回去的典型代表。 但他魂穿过来的这个世界,也真算不上什么好地方啊! 如果有得选,江羽情愿这只是一场噩梦,睡个回笼觉醒来后,他还是那个为自家客栈生意发愁的小老板。 因为这地方不但动不动就会来一场异常火爆的群殴,让一大群努力上班、好好生活的NPC,一个不小心就当场领盒饭,被打发回位于地狱或天堂的老家。 更过分的是生活在这里,有些事你想躲都躲不了,因为这个世界,总会时不时就会发生一些,‘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的人间惨剧。 虽然作为穿越大军中的一员,上天也算眷顾江羽,给了他一个传说中的金手指,或者叫外挂的东西。 但这玩意儿到底管不管用,好不好用,能不能让他开启一段NB的传奇人生。 那都还是一个大大的问号,得看他有没有这个命。 因为他从这具身体留下的记忆里得知,这个世界的美国,除了有个二战英雄叫史蒂夫·罗杰斯,外号“美国队长”的历史人物外。 现实中还有个掌控着一家叫斯塔克工业的军火公司,坐拥亿万身家,以后注定会成为老炮儿的花花公子托尼·斯塔克。 虽然记忆里并没有他们俩是超级英雄的印象,但看遍起点十万书,阅尽漫威各大片的江羽,还是凭借着前世对漫威的印象和这具身体留下的信息,确定了他穿越到的这个破地方,就是在前世起点网文上流传已久,让人欲穿不能的漫威世界。 毕竟除了漫威这个超级英雄和超级罪犯满地跑的鬼地方,他还真找不出有美国队长和托尼·斯塔克,两人同时都真实存在的世界! 除此之外,更让他无力吐槽的,还有那个一直在他脑海里不断提示‘系统加载中……’。 但就是停在进度条的起点位置一动不动,像条搁浅的咸鱼,只知道显示‘已加载百分之零’的咸鱼系统! 唯一还算幸运的就是这具被他鸠占鹊巢,霸占了身体的倒霉蛋混血儿的名字竟然也叫江羽。 不过因为生活在纽约,也出生在纽约的缘故,埃利斯·江,才是被美国法律认可的正式名,至少他驾照上标注的姓名就是埃利斯·江。 埃利斯今年21岁,没有念过大学,高中毕业后,就继承了他已经因病离世几年的父亲位于曼哈顿岛好斯顿街的一间当铺。 除了去世的父亲江波外,埃利斯还有一个比他小两岁,正在洛杉矶念大一的弟弟,江枫,克里斯·江。 至于母亲丽莎,早在江枫出生时,就难产去世了,这具身体对她的记忆少之又少! 正是因为小弟的存在,埃利斯才放弃了纽约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开始独自打理起这间江氏典当行,担起了养家糊口的重担! 虽然埃利斯的太爷爷在二战逃难到美国时,就在好斯顿街开创了这家江氏典当行,传到他手里已经是第四代了,绝对是一家历史悠久的店铺。 但限于资本短缺的原因,店里并没有什么特别值钱的典当品,就更不要奢求有哪位大师的传世名作或者承载了某个民族历史文化的重要器物了。 经过几代人的打拼,除了给兄弟两留下了一块在附近几个街区还算小有名气的招牌外,也就是这栋上下三层的房子还值点钱了。 不过房子的一楼是已经传到埃利斯手里的‘江氏典当行’,二楼分别是他和弟弟江枫的房间。 在江波去世后,三楼就被改成了客房,不过在一般情况下,三楼的客房都不怎么用得上,现在已经被埃利斯用来当做典当行的储藏室了。 所以这笔纸面上的财富,对两兄弟也没什么卵用,否则他们就得卷着铺盖睡大街去。 理清这具身体的家庭情况,以及人脉关系后,江羽,不,应该是埃利斯松了口气。 毕竟这具身体的父母双亲都已经去世,弟弟又远在洛杉矶上大学,他至少不用担心才穿越过来的自己,会在熟悉的人面前露出马脚,然后被送去精神病院了。 至于以后见了名义上的小弟江枫,该怎么办,埃利斯现在还没想,暂时也没心思去想。 ………… 虽然已经穿越到漫威世界整整一个晚上,也全盘接收了这具身体的记忆,但埃利斯对未来还是充满了迷茫! 哪怕他在地球上无聊的时候,也看了不少主角穿越到各种世界的YY小说,里面都详细的讲述过,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应对。 但当穿越这样诡异的事,真正发生在自己身上时,他才明白那些刚穿越不久,就能快速接受这个物是人非的新世界,还心平气和的制定出下一步计划的前辈们,都是在地球位面严打时,隐藏已久的boss级大咖。 否则埃利斯这个前世去过远方,开过客栈,自诩为见过不少世面的人,也不会用了整整一个晚上的时间,都还没想好自己下一步该怎么办了! 是该仗着那个还在卡壳的咸鱼系统,留在纽约这座开了嘲讽技能,特别能引怪的城市,浑水摸鱼,成就一番传奇人生。 还是趁着漫威大幕还没拉开,赶紧把房子卖了,逃去江枫念大学的洛杉矶或者干脆跑到更远的中国去过安生日子? 对此,埃利斯陷入了深深的纠结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