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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二章:捉鬼套装?

    简单的吃过晚饭,拿到纽约圣殿的地址后,江枫又风风火火的开着车,载着斯凯回了他们的小家。

    埃利斯给了他两个选择,一是去魔法圣地,位于喜马拉雅山脉中的卡玛泰姬,跟着至尊法师古一修行。

    二是继续呆在纽约,边读书边跟着纽约圣殿的丹尼尔·德鲁姆学习魔法。

    这两个选择有利有弊,去卡玛泰姬能学到更为全面完善的魔法知识,但是需要背井离乡;

    留在纽约,可以在学习魔法的同时和小女友斯凯继续厮守,但老师丹尼尔·德鲁姆无论是实力、还是博学程度都明显不如古一。

    结果很明显,经过一番纠结后,热恋中的江枫,最终选择了留在纽约。

    这是一次爱情对野心的‘伟大’胜利!

    当江枫两人离开后,小淘气刚准备关门打烊上楼睡觉,梅琳达就出现在了门口。

    而且这一次是她自己独自来的,只穿了一身便服,手里提着一个金属小箱子。

    一见她手里的箱子,小淘气就知道,这是生意上门了!

    其实梅琳达已经到好斯顿街有一阵了,不过她没有直接过来,而是避开其余势力的人,先见了神盾局在这里的探子,听取了最新的情报。

    顺便等了会儿尼克·弗瑞从神盾局派来的援兵,以及某颗直属神盾局的武装卫星到达江氏典当行头顶。

    直到江枫和斯凯驾车离开后,才现身走向典当行。

    “要打烊了吗?”走到门口站定后,梅琳达用聊家常一样的语气,问到正准备关门的小淘气。

    “本来是准备打烊了,不过既然有客人上门,晚一会儿关门,也没关系!”小淘气对着她笑了笑,随即做出了邀请,“里面请,梅琳达女士!”

    虽然已经见识过一次江氏典当行的种种不可思议,但梅琳达刚迈进大门时,还是晃了晃神,因为脑海中直接出现了一份关于特殊典当的介绍。

    这种感受,和上一次典当琉璃金佛,救回凯利议员,还是有很大的不同。

    因为切身感受带来的震撼,总会远远大于单纯的所见所闻。

    好在梅琳达不但是名王牌特工,而且还是其中的传奇人物,大名鼎鼎的‘骑士’,所以很快就镇静了下来,还对她身边的小淘气笑道:“这样做不担心客人会反感吗?毕竟大脑里涉及到很多个人隐私。”

    “会选择来江氏典当行的客人,他们更关心的是能不能通过典当换取自己需要的东西,比如实力、权利、金钱,乃至于生命,和这些相比,隐私这玩意儿重要吗?”梅琳达的话刚落下,就传来了埃利斯的声音,“何况除了典当品,我根本就对隐私这玩意儿不感兴趣!”

    “梅,欢迎你再次光临江氏典当行,请这边坐!”顺着梅琳达的话,半认真半调侃的接了句话后,埃利斯起身发出了邀请。

    “你说得有道理,和来江氏典当行换取的东西相比,一点个人隐私确实不值一提!”

    见到埃利斯后,梅琳达自嘲的笑了笑,直接坐到了他的面前。

    也不等埃利斯招呼,就直接把手里的箱子放在了桌子上,然后开门见山的说道:“江老板,我今天来想换取两条消息。”

    “你说。”

    这就是埃利斯喜欢熟客的原因所在,不用引导、不用解释,每一个人都了解典当行的能力,也带着明确的目的。

    典当起来,简单、省事!

    “第一,我想要斯塔克集团总裁,托尼·斯塔克在中东的具体位置。第二、今天靠近纽约港的海域出现了一艘神奇的金色帆船……”

    一口气把需求全说了后,梅琳达才打开小箱子,露出了里面的东西。

    一把深红色的桃木剑。

    低头看了眼桃木剑后,埃利斯连鉴定术都没用,就用无语的眼神看向了梅琳达:“你们是把我这里当成驱魔镇邪的地方了,还是你们神盾局主要的业务是驱魔镇邪?”

    “这把桃木剑不能典当吗?”听到埃利斯的话后,梅琳达明显楞了一下,连忙反问道。

    其实说起来梅琳达还真不是故意的,因为上一次成功用琉璃金佛进行了典当,所以接到尼克·弗瑞的命令,走进神盾局的仓库,直接被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藏品,晃花了眼。

    又不懂判断那件藏品具有江氏典当行所说的价值,最后才干脆选了和琉璃金佛差不多出身的这柄深红色的桃木剑。

    “那倒不是,只是你们……,算了,不说了!”

    埃利斯本想吐槽两句,但想想后,又闭上了嘴,直接对桃木剑使用了鉴定术,然后通过当铺系统查看换取托尼·斯塔克所在位置和金色帆船来历需要的利润点。

    虽然金色帆船的来历,埃利斯知道的一清二楚,可以不用再花费利润点从当铺系统换取资料,但他也得知道低价,否则贱卖情报就亏大发了。

    …………

    与此同时,浪迹纽约的吸血鬼子爵本杰明·斯潘塞,借着夜色正在通往好斯顿街的小巷子里狂奔,而且狼狈至极。

    不但一身平时打理得异常整洁的西装,已经变得破破烂烂,脸色也变得比上次在江氏典当行和埃利斯见面时,还要苍白。

    看起来和以大街为家的流浪汉没什么两样,极度缺乏营养!

    如果靠近仔细观察,还能发现他身上有不少类似匕首划破的伤痕。

    当然,能伤到他的,绝对不是几把普通小匕首,而是一群和他之前同样绅士打扮,有着尖牙和刀锋般指甲的帅男靓女。

    就在他身后,距离不到十米的地方,一行十几人正紧追不舍,任何出现在他们面前,稍微挡了他们步伐的流浪汉和醉鬼,全都被一招灭杀,让受害者连惨叫的机会都没有。

    根本就没把因为金色帆船,还布防在各个主干道上的军警放在眼里。

    当然,这也与他们现在所处的小巷有关。毕竟不是当面虐杀,否则他们身后就该再跟着一群军队的人了!

    很快,在横冲直撞下,本杰明·斯潘塞到了小巷的出口位置。

    他知道,出去就是好斯顿街,顿时又加快了些许脚步,同时扭头看向距离自己已经不到五米远的追兵,喃喃自语道:“快点,再快点,只要到了江氏典当行,就安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