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书友群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临江仙.杨慎】 公元165年,延熹8年,此时正值东汉时期。自从光武帝刘秀恢复刘氏政权,一晃就是100多年过去了。昔日刘秀一手打造的铁桶江山,随着后继者们的昏庸无能,外戚、宦官轮流把控朝政,似乎变得摇摇欲坠起来。 并州五原郡九原县,在这座边郡县城之中,有一个很大的宅邸,而在这所宅邸内,有一个很大的练武场,周边摆放着大量的兵器。练武场的中间,一个男人正在教导十数名大小不一的孩子习武。 这个男人的名字叫做李彦,乃是九原县最大的地主,麾下拥有徒附百多户,说白了就是依附于地主的穷苦百姓,依靠为地主干活换取生存的条件。 不过在五原郡,所有的大地主其实也可以称之为豪强。因为五原郡就在汉朝的边境,北边就是游牧民族的地界。如果没有武力,在这里是非常难以生存的。 而李彦,就是并州武力最高的那个人,人称并州李彦,刀、枪、箭三绝。再加上他对于麾下的徒附很好,还教导他们武艺,让试图依附于李彦的人非常多。 在练武场的旁边,一个仅有一岁大小的孩子也同样在练武,他手持一杆1尺来长的木枪,学着那些孩子们的模样不断练习着。 他的动作很滑稽,或许是因为只是在模仿?但他练得却很用功,天晓得一个一岁大的孩子怎么会这么做。 好吧,神童,任何时代都很普遍,就好像那些2岁就能进行体操表演或者其他方面的天才一样。有些人,打从出生时就已经站在起跑线很远的中途了。不过李义并不是这样的神童,虽然周围人都是这么认为的。 而在他的身边,一群小媳妇大妈正围在他的身边,她们抬着双手提心吊胆的站在李义不远处,却又不知道如何劝说这位小祖宗不要做这么危险的事情。 “唉,还得2年才能正常练习,再算算时间的话,恐怕只有十多年的时间可以准备了,可我才1岁……”李义没有理会围在自己旁边的小媳妇大妈,因为他的心中充满了无奈。有什么事情比穿越到了古代,有机会学习高深武艺,却因为年纪的关系学不了更加郁闷的事情吗? 不过,这份无奈并没有持续太久,就转化为了更多的动力。而之所以如此,并不是李义对于自身有多么大的信心,而是因为那群正在练习的孩子们,或者说是其中的两个孩子。 阿布,阿顺,这是李彦对他们的称呼。在这个时代,像这些不过只是地主徒附的孩子们,一般都是阿什么之类的称呼。他们两人是这群孩子中表现最为优异的,学习的最快,实力也是同龄人中最强的。 但这些并不是李义关注他们的原因,毕竟他们再强,也不过只是3、4岁的小鬼头而已。之所以李义对他们两人特别注意,只是因为他们的老爹一个姓吕,一个姓高。不是高布和吕顺哦,而是吕布和高顺! 对于酷爱三国的李义来说,这可是两个再熟悉不过的名字了。重名?当然有这个可能,但在并州五原郡九原县中,同时出现吕布和高顺……还和历史上的绝世猛将以及其麾下第一精兵的统帅重名,这种几率可不要太低的说。 吕布和高顺的老爹是李彦的徒附,那么他们长大之后理所应当也会是李义的手下,开局就有吕布和高顺,还有比这更加美妙的事情吗?最少对于李义来说,并没有! 只是…… “唉,好想快点长大啊……”李义看着自己那小胳膊小腿的模样,无奈望天感叹着。 而一旁,李彦虽然一直在教导着那些孩子,但注意力一直分出了一部分放在李义的身上。“唉,这孩子……这就是神童和普通人的区别吗?”李彦叹息着,他不明白李义为什么会如此,只能将其归于神童天生就与人不同。 如果是其他的要求,李彦肯定是想都不想就直接答应了,自从他的夫人颜云因为难产而死后,李义就是他生活的全部意义。要知道李彦虽然是九原县的豪强,但也就这么一个儿子。 只是一个1岁的娃娃练武?只是李彦又不懂得如何拒绝李义,只能任他在一旁自己练习。可如此一来,他又如何专心的了呢?虽然那只是一根一尺长的小木枪,或者应该说是一根小木棍,但李义只有一岁啊,一个不小心伤到怎么办? 虽然李彦因为自己不懂得照顾小孩,特意从麾下徒附中挑选了几位有经验的人来照顾他,但显然,并没有什么效果。虽然他可以强硬要求李义不这么做,但看到他那渴望的小脸,李彦怎么也无法说得出口。 “云儿,希望你在天之灵,保佑我们的孩子能够平安快乐的长大吧……”李彦心中暗想着。 李义的修炼并没有持续太久,约莫1刻钟不到,他就自己停了下来,然后在一群小媳妇大妈的簇拥下,回到屋里去了。 不过李彦知道,他这个宝贝儿子并不是回屋睡觉去了,而是准备读书。这个时代书籍是非常珍贵的东西,别说普通平民,就算是地主豪强也很难弄得到。不过,李彦和历任的并州刺史、五原郡守都有些关系,借到几本不太重要的书籍,却也不是什么太难的事情。 嗯?自己的儿子认不认识字?咳咳,李彦在知道自己的儿子可能是神童的时候,就特意教导了他一些常用字。虽然李彦只是地主豪强,不过他的祖辈那却可不是一般人的说。虽然并没有留下太多的典籍,但简单的读书写字,却还是难不倒他的。 唯一让李彦比较郁闷的是,他的这个儿子,学习认字的速度可比他这个当老子的小时候快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