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三晋的逐步崛起
三家分晋之后,魏国是三家中最强的一方。赵国为了自强,开始注重国内的发展,其贵族势力如果能够联合起来,足以傲视当时的任何一个诸侯国,当时的魏国便认识到了赵国的巨大威胁,遂有了乐羊灭中山、西门豹治理邺城的举措。 赵国的实力强大主要还体现在军事上,由于地理位置的特殊性,赵国可谓全民皆兵,民风剽悍。就在赵烈侯即位的第四年,齐国爆发了内乱,齐大夫公孙会以廪丘(今山东鄄城东北)反叛齐国,为了寻找庇护,遂投入了赵国。齐国自然不会甘心,遂派遣大军攻打公孙会。赵烈侯当机立断,决定出兵,并且还联合了魏国和韩国两个国家一起为公孙会呐喊助威。 双方大军在龙泽一线交战,齐国大军毫无疑问地被韩、赵、魏联军打败,三万人马被杀,两千辆车乘被缴获。第二年,韩、赵、魏联军给予了周天子一点好处,所以三晋得以以他的名义继续攻伐齐国,联军一度到达齐国长城之内。 也正是在这个时候,周威烈王姬午宣布,韩、赵、魏三家成为诸侯。三晋之地终于名正言顺地成为战国诸侯国中的成员。 但是这一切都是韩、赵、魏一起行动的成果,赵国还没有单独行动过。赵国深受旧贵族势力的影响,新兴的贵族要求发展的呼声,一直没有停止。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便是赵国的公仲连。此人身为赵国的公卿大臣,久怀兴邦定国之志,只是眼下的赵国,似乎并不具备这样的条件。 看看赵烈侯整日沉迷于音乐,逐渐荒废了朝政,甚至他还一度想要为两位善于唱“郑歌”(一种轻柔的民歌)的艺人加官晋爵。只是此事的影响太过重大,赵烈侯也不敢擅自做主,遂找了时任相国的公仲连前来商议。见了公仲连,赵烈侯问道:“寡人有中意的人,他们极其讨寡人的欢心,是否可以让他们获取一个尊贵的身份?” 公仲连早就听说了赵烈侯宠信这两个人,所以他不愿让这种情况继续下去,至少,不能让其影响扩大。是故公仲连认为,国君可以让那些人富贵起来,却不可以让他们尊贵起来,否则必定会祸乱朝纲、贻害无穷。见公仲连极力反对,赵烈侯只能退而求其次,给他们各自赏赐一万亩良田。 赵烈侯主意已定,公仲连虽然心生反对,却不能直接和之发生冲突,只能暂时答应了下来。 此后,赵烈侯便去了代地视察,一个月之后,赵烈侯回来了,结果又想起了这件事情。遂找来了那两个善于唱歌的人,让他们唱了一曲之后,便问他们有没有得到自己所赏赐的良田。 公仲连连忙回答道:“还没有物色到合适的人去办这件事情呢,眼下臣正在努力地物色合适人选。”(《史记》)原来,公仲连是想用拖字诀让赵烈侯逐渐放弃这件事情。岂料赵烈侯竟然对那二人十分宠爱,一次次催促公仲连去兑现。无奈之下,公仲连只能称病不朝。 但是这样终归不是长久之计,公仲连也只能拖一日是一日,只希望有一天赵烈侯能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放弃给两位歌者良田万亩的封赏,不再沉溺于声色犬马之中。 恰在此时,有一个名叫番吾君的人来到了中牟,这个人正好从代地而来,并且还听说了赵国国君和公仲连的事情。他对于这一切有着不一样的看法,所以在他见到公仲连之后,忙向他进言道:“外面看起来,国君似乎不务正业,但是仔细一想,国君其实是一个乐善好施的人,所以才会给两个歌者封赏,只是他的方法多少有些欠妥。四年过去了,在这一期间,您贵为赵国的相国,可曾向国君举贤能?” 公仲连摇了摇头,自然是没有 (本章未完,请翻页) 。于是,番吾君顺势向公仲连推荐了三个人,并声称每个人都有过人的才华。这三个人便是牛畜、荀欣、徐越。公仲连经过一番考察后,发现这三个人的确有不同凡响之处,遂将之推荐给了赵国国君。原来,牛畜、荀欣、徐越三人,都是新兴士族的一员,人人皆学有所长。徐越善于整顿财政和官吏的考核,所以建议赵烈侯“节财俭用,察度功德”;旬欣善于官场制度的制定和考核,遂建议“选练举贤,任官使能”;牛畜精于儒家学说,所以他便向赵烈侯劝说“以仁义,约以王道”。 果然不出番吾君所料,赵烈侯很高兴地听取了三人的建议,且对三人的才能赞叹不已,遂决定对他们委以重任。同时还吩咐公仲连,无须再给予那两个唱歌者田亩,而给牛畜、荀欣、徐越三人加官晋爵,其中荀欣为“中尉”,徐越为“内史”,牛畜为“师”。“中尉”一职主要负责指挥作战,“师”一职则负责教化,“内史”一职主要负责征收田租和考核官吏,相国公仲连也得到了“衣二袭”的赏赐。在这三人的努力下,赵国开始了政治经济制度上的一系列改革。自此,赵国的国力得到了很大的增强。 赵烈侯是明智的,他在关键时刻听取了别人的意见,让赵国得以完成战国初期的政治经济改革;而赵烈侯也是孤寂的,整个赵国上下,大多数人都不理解他,认为他听取那些靡靡之音而荒废了朝政。可是谁明白高处不胜寒的道理?赵烈侯只能在音乐中找到一丝心灵的慰藉。同时,赵国当时的都城在今天河南的鹤壁,有郑国和卫国交界处的音乐繁盛,这种便利影响了赵烈侯的审美观念。只是这样简单的要求都不能达到,赵烈侯不禁感叹,自己的知音到底在哪里? 其实,赵烈侯的知音并非不存在,他就是魏国的魏文侯。这个人和赵烈侯一样,也特别喜欢音乐。魏文侯曾经还向子夏发问,说他自己如果穿上黑色的衣服,听古代的那些所谓高雅的音乐,就会昏昏欲睡,但是一旦听郑国和卫国所谓的靡靡之音,自己就会不知道疲倦,这其中的原因是什么? 见魏文侯虚心向自己求教,子夏说道,古代的音乐之所以被称为高雅的音乐,就是因为它要表达的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大道理。其他国家的音乐之所以被称之为靡靡之音,是因为他们好听但却放纵糜烂,使人欢愉而让人意志消沉,急促多变而让人心烦气躁,骄傲孤僻而让人心智骄逸。在这种音乐的腐蚀下,人的德行便会丧失,天下便会由治变乱。 魏文侯听了子夏的解释,认为子夏说得很有道理,以后自己治理国家之时,一定会多加注意。但是在魏文侯的眼中,音乐的魅力绝对不逊于美色,不久之后,魏文侯又自顾自地开始了音乐的创作工作。 一次,魏文侯在听音乐演奏时,竟然能够现场指点出错误。正当他得意扬扬地看着田子方时,田子方竟然发怒了,当着魏文侯的面吼叫,说国君的职责不在于管理音乐,而在于管好那些乐师。魏文侯知道田子方一心为了自己,为了国家,只能向田子方拜了拜,承认自己的错误。 也就在这两个爱好音乐的君主的手上,充满活力的赵国和魏国就此诞生,赵烈侯更是幸运地成了赵国的开国君主。三晋之地原本就有晋国雄厚的基础,在封建制度的引导下,三晋率先从落后中走了出来,极其强盛,赵国的领土已从晋中扩大到今晋东以及河北地界。魏国则成了三晋之地当之无愧的领军人。 田子方,魏国人,是魏文侯的友人,孔子弟子子贡的学生。他以道德学问闻名于诸侯。魏文侯闻其名后,对其甚是敬仰,于是聘他为师,执礼甚恭。 史书对田子方的评价是:“其为人也 (本章未完,请翻页) ,刚毅果决,傲王侯而轻富贵。”世人都知道,骄傲是要有资本的。田子方的资本就是他的才干,然而这不重要,更重要的是他不在乎。不在乎是否富贵,甚至不在乎自己这条命。魏文侯的太子名为魏击,魏击性子浮夸,爱讲排场,不将别人放在眼里。 有一天,魏击高坐车上,鞍前马后的随从吹打的吹打,举牌的举牌,招摇过市,唬得路人侧立两旁,噤声不语。这时只见人群中有一个人昂然挺胸走来,仿佛这队威风八面的车马并不存在一样。这人就是田子方,他如此惹眼,自然叫卧在车上的魏击给认了出来。魏击想起父亲魏斯(魏文侯)的教导,说:“田子方是个圣人,我把他当做老师,你见了他,必须下马行礼,把他当做师公那样看待。”于是魏击翻身下车,准备向田子方行礼。 他身边的随从只见太子魏击恭顺地跪伏在路旁,等着田子方走过来。但田子方好像什么也没看见似地,眼睛盯着天边就走了过去。 看着田子方缓缓走过,魏击呆住了,他怎么也想到是这么个结果,于是从地上蹿了起来,几个跨步将田子方拦住。魏击喝问道:“是富贵之人该对人傲慢呢,还是贫贱之人该对人傲慢呢?”田子方整整了衣冠,淡淡道:“当然是贫贱之人对人傲慢了。富贵之人有什么资格呢?诸侯若以骄纵示人,就必然要失去他的封地;大夫若以骄纵示人,就必然要失去他的家。国和家,都是他们的拖累。贫贱之人一无所有,还有什么好怕?其言行不被人理解,其人不招人待见,那么挥挥衣袖,直奔楚、越也就罢了,如同脱掉鞋子。这一点富贵之人比得了吗?” 魏击没有办法,气呼呼转身走了。天下间所有的流浪汉若听了田子方这句话,恐怕都要叹一句“与我心有戚戚焉”吧!是啊,像这种洒脱旷达若云中之龙的人物确不多见。 还有一次,魏文侯与田子方促膝长谈。田子方数次提起溪工,对他称赞不已。魏文侯奇道:“溪工是何人?难道是您的老师吗?”田子方对道:“不,他是我的邻居。不过他谈吐不俗,且总是一针见血,恰当准确,所以我很佩服他。”魏文侯又问:“那您的老师是哪位?他比之溪工如何?”田子方正色道:“我的老师是东郭顺子,他相貌普通,但内心却合于自然。他和光同尘、顺应天地,但又能保持自己的真情真性。他虚怀若谷,能容万物。若有人做事说话不符天道,那么他就直言将其谬误指出,每一次都能扶正黜恶。说他是至人、圣人亦不为过,我这个做弟子的,实在不知道用什么话来赞美他。” “世上竟有这样的人吗?”魏文侯怅然若有所失,完全没有注意到田子方已经起身告辞。一天之后,回过神来的魏文侯才对身边人感慨:“田子方的老师当真是深不可测,叫人仰望啊。我从前总以为自己修行已够,今天才知道人外有人,山外有山。田子方先生说完他老师的品行,我就像给人钳住嘴巴那样完全讲不出话。看来我以前所学不过是无知妄说,便如破庙中的粗糙的泥塑,简直不值一哂。唉,魏国也不过是我的拖累罢了。若有一天能够追随东郭顺子,日夜聆训,那才真正是我想要的生活啊!” 当然,魏文侯不过是这样想想罢了,否则怎能成就魏国的霸业?不过从这就可以看出文侯本人的不同凡响。如果是一个昏聩的君主,那么他的志趣肯定不过是在声色犬马之上,怎么可能会与田子方这样的高人对坐探讨人生的玄理和奥妙呢?又怎么会对东郭顺子这样无权无势又无名的高人心向往之呢? 大概是因为得罪了未来的国君魏击,田子方最终并没有在魏国留下来,他去了齐国,做了齐国丞相。结果如何呢?“齐国大治”。 (本章完) /104/104501/281308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