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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婚戒

    “哈哈哈,哈哈哈……”

    顾妈妈津津有味的听着秘书的禀告,一边啃着红薯,笑得浑身都在颤抖:“真的?”

    顾妈妈是个女强人,当初她的丈夫车祸去世,是她带着两个儿子在群狼环伺中撑起了这个家,接手了这个顾氏商业,按理说这样压力下这个女人该活的压抑辛苦,严肃板正,但她却活的潇洒肆意,常常便因为一件小事哈哈大笑,此刻听说自己儿子的糗事,更是乐不可支。

    秘书心里为自家的二少感到叹息,点了点头:“是的。二少打电话叫我们去将他救下来,说很高,他吓得腿软,我们去的时候二少抱着树干抖得像是个筛子一样……其实,他离那地面也就两米多高样子。”

    “哈哈哈哈哈哈!”顾妈妈简直笑得打跌,不停的拍着桌子,完全没有顾氏总裁的样子。

    顾嘉衍在隔间听到自己老妈的笑声,堵着耳朵也隔不了,于是推开门,气愤的说:“有这么好笑吗?”

    顾妈妈瞅着他急忙狠狠的点了点头,毫不留情的嘲笑:“是呀,哈哈哈哈!真的有这么好笑呀!哈哈哈,你知道我牌友周阿姨家的那个女孩吧,人家三岁去乡下就会爬三四米高的树摘李子了,可是你……哈哈哈哈,你连三岁丫头都不如!”

    顾嘉衍一张脸涨得通红,低吼着:“我恐高!恐高!”

    “两米就算高了?你都一米八了,腿长一米二有吧,一米都不敢跳?”顾妈妈将红薯皮扔到垃圾桶里。

    顾妈妈拿着纸巾擦了擦嘴巴,眼底光亮一转:“有趣,真有趣。那个女孩子呀,我瞧着太有趣了,怕是你配不上人家哟。”

    顾嘉衍咬牙切齿的道:“小爷我看上她是她的福气!要不了多久她就会像其他女人一样求着当我媳妇的!”

    顾妈妈站起来,拍了拍手,走过顾嘉衍的身边准备出门,她停在门口,回头对着顾嘉衍道:“我的乖儿子,这件事发生的话,我跟你姓。”

    说完踩着高跟鞋,去找自己的牌友打牌去了。

    有比搓麻将更快乐的事情吗?

    当然没有。

    *

    叶清疏回到学校,黎曼回来了一次,回来就瘫倒在床上,呼呼睡了一大觉之后便对着他们吐槽:“新来的那位女主角真是背景大呀,明明演得难以入目,业界大导都不敢说什么,还赔笑。可怜死我们这些累死累活的人了。”

    “你说谁呀?”薛菲菲从上铺探出脑袋,好奇的问。

    黎曼道:“还能有谁,是最近牢牢占据热搜的那位小花旦叶楚楚。”

    薛菲菲咕哝着:“看热搜上的图脸下巴尖的能戳死人,一看就是整的,亏还和我家清疏一个姓。”

    黎曼忍不住笑了起来:“什么就你家清疏了,将泡菜交出来不杀!”

    说完便下床去那薛菲菲桌上的泡菜,薛菲菲吓得急忙将泡菜瓶子抱入自己的怀里:“不给!”

    李晓萌在旁边傻笑。

    黎曼不过回来休息了两天,在班上露了个脸,便又急匆匆的赶往剧组。

    而薛菲菲又遇到了贾小龙。

    之前她的的微型摄像机放在了警局,丁宁和让人将里面的内容拷贝下来并且清空之后还回来,并且让贾小龙代表他们向薛菲菲道谢。

    薛菲菲拍着胸脯道:“这点小事呀,有什么值得道谢的嘛,作为一个公民,这是应尽的义务!”

    薛菲菲阳光璀璨,单纯善良,眼睛亮闪闪的,贾小龙只觉得这个女孩的黑眼珠真大,比他去柴达木盆地那边吃的黑葡萄还大。

    临近十月的天气依然热的很,薛菲菲给贾小龙买了瓶冰水,贾小龙不好意思的接过,舍不得喝,握在手里。

    离开的时候他对薛菲菲说:“以后遇到这些事情一定要找我们呀,那些亡命之徒可是一点都不好惹的。”

    薛菲菲点了点头,目光落在青年的胳膊上,青年穿着宽松的T恤,露出的胳膊都是肌肉,薛菲菲忍不住问:“我可以摸摸吗?”

    贾小龙顿时像是被调戏的大姑娘一样手忙脚乱起来,还红了脸,但是看着薛菲菲那双水汪汪热切的眼睛,口干舌燥说不出拒绝的话,于是他将手一递,让薛菲菲在上面捏了捏。

    女孩子没捏动,反倒让贾小龙觉得浑身发软,最后几乎是落荒而逃的说再见。

    薛菲菲看着他的背影,又低头看了看自己刚刚捏过他的像石头一样的胳膊,呵呵笑了起来。

    他真的有点可爱呀。

    *

    晚上叶清疏到操场跑步,跑了十来圈,却依然脸色平静,连气都没喘,而等到她跑第十一圈的时候,时彦文终于再次鼓起勇气跑了过来。

    上一次的音乐剧票没来得送出去,他有些挫败,李志宏帮他打听到叶清疏每晚都会来跑步,对他说:“到底是你追女孩子还是我追女孩子呀,自己去。”

    于是时彦文才来,他瞅着叶清疏跑了十来圈,这对女孩子来说是是非常大的体能消耗了,于是买了瓶苏打水,给她送来:“叶同学,跑了这么久,口渴了吧?喝点水。”

    叶清疏一边跑一边对他说:“我不渴。”

    时彦文又有点想打退堂鼓了,但是又不甘心,于是道:“那么叶同学我跟着你跑,你跑累了跑渴了我就给你。”

    叶清疏转过头来看了他一眼,带了一丝难言的笑意:“好呀。”

    时彦文心里升起无言的高兴。

    但是他马上就高兴不起来了。

    他虽然体育并不出众,但是在男生中却还算好的,但是他万万没想到,这个女孩竟然跑了一圈又一圈,丝毫不带气喘的。

    到了最后,他跑的大汗淋漓,两眼发黑,而少女依然平静如初。

    就在他觉得自己快要倒下的时候,叶清疏停下了脚步,然后慢走。

    时彦文跟着慢走才缓过神来,渐渐恢复。

    叶清疏一伸手,替他将瓶子拧开,递给他:“慢点喝。”

    时彦文接过,喝了半瓶水。

    时彦文恢复过来之后心中才生气无言的挫败和懊恼。

    叶清疏看着他,少年的懊恼都明明白白的摆在脸上,只有没经历过风波的孩子才有这样的脸庞。

    真幸福呀。

    叶清疏看着他湿淋淋的发,想起那个背着她跑的少年,那个时候,他额角的发也是这样湿淋淋的。

    小时候学《夸父追日》,夸父最终还是渴死在追逐太阳的路上,后来她才知道这个故事的真正寓意,原来没有人能追上时光,可是每个人,又都在追寻时光的死亡通道里。

    她知道这个男孩子喜欢自己,只是有点喜欢而已,微小的萌动。

    于是她伸出了手。

    时彦文的目光凝在少女的手上。

    纤细的手,昏暗中依然白皙,没有戴佛珠,但是在右手无名指上,戴着一颗素色的戒指。

    无名指,婚戒。

    时彦文顿时愣在了当场。

    叶清疏微微一笑,对着他说:“时同学,握个手吧。”

    时彦文满心苦涩,这样的相握,却是最无声的拒绝,但是却又保护了他的骄傲自尊。

    他伸出手,握了一下,松开。

    叶清疏转身离开,将那枚戒指小心的褪下,小心翼翼的挂在心口,最贴近心脏的地方。

    这是她最珍贵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