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传奇
第一卷风雨飘零 代州镇武卫,地处山西鱼米之地。 虽无汉中龙兴豪盛,但胜在纵横千里,山林四塞。既得地利之便,又有山灵独秀之天运,是以地饶民奢,丝毫不输江南之丰。 城北不足五里处有山狮子岩,不高不险,无秀无奇。之所以惹人流连,皆因紧邻城郭,站在山顶可远眺代州全貌,算得一个好去处。 城中那些雅人勋贵闲得无聊,倒也时常到山上来消解时光。 此时正值夏日,晨曦刚过,山坳里鸡鸣犬吠,晨雾伴着炊烟袅升,颇有几分世外桃园的淡闲。 山顶上,旭日初升中,两道身影肃立,远眺代州。 半饷,其中一名年约四旬左右的文士,对着身旁执弟子礼的年轻男子说道:“启华,为师已决定,准备出山。” 薄雾被朝阳撕碎,金黄的阳光抛洒在文士身上,山风阵阵,吹得衣襟猎猎作响,仿佛神仙下凡。 此人,正是被当今崇祯皇帝列为第一道友的大明传奇猛人,和卢象升号称大明双臂的孙传庭。 “恩师可是想重回朝堂,抑或到地方为民实事?” 年轻男子长得丰神俊朗,望着前方站立的高大身影,目光中充满崇敬。 他就是孙传庭的弟子吴承锋,字启华,陕西榆林人,崇祯五年中举,现在此求学,力争更进一步金榜题名。 只有他知道自己的恩师有多牛逼,一生所学,既杂且精,文韬武略,样样精通。 “无所谓!都不过是一个跳板而已!” 孙传庭眉眼间的忧虑,浓的仿佛要滴下来一般。 大明时局每况愈下,已然到了摇摇欲坠,现在,他觉得要出山拯救大明力挽狂澜。 这场景是不是很熟悉,就好像美帝大片中妄图拯救地球的超人。 可是我们知道,那只是YY而已! 现在,孙传庭说这话,似乎也是YY,一个人怎么能拯救大明? 往往,我们把这叫做吹牛! 尤其是在梳理完孙传庭同志的履历后,更加觉得扯淡! 在崇祯八年之前,他历任永城、商丘知县、吏部主事、吏部郎中。 也就是说,在人生过去的四十多年里,他从事的主要工作,就是人事干部。 虽说人事部正厅级干部,听上去官似乎有点大,但主要工作其实就是专管表彰奖励,提拔官员。 六部之中,吏部最大。 按照惯例,吏部尚书,一般都是从吏部郎中里挑选的。 他当郎中的时候,还不到三十岁,年轻就是资本,照这个状态,就算从此不干,光是熬,都能熬到尚书。 然而没过两年,孙传庭退休了,提前几十年退休。 他丢弃了所有的前途和官位,毅然回到了家乡,因为他看不顺眼一个人——魏忠贤。 看不顺眼魏忠贤的人有很多,可愿意辞官的,真的不多。 “名将”袁崇焕也看不顺眼魏忠贤,可他在辽东大地还给人家修生祠。 这就是袁崇焕的“气节”,和孙传庭完全不同的气节。 崇祯元年,魏忠贤被办了,无论在朝还是在野,包括当年给魏大人鞠躬、提鞋的人,都跳出来对准尸体踩几脚,骂几句,图个前程。 但孙传庭依然毫无动静,没有人来找他,他也不去找人,只是平静地在老家呆着,生活十分平静。 八年后,目睹大明江山日益破败风雨飘零,他却打破了平静,主动前往京城,请求复职。 出发之前,他向自己的弟子吴承锋说出了自己复出的动机:“待天下平定之日,即当返乡归隐。” 这句话,和大明的战神戚少保讲的有点类似:封侯非我意,但愿海波平。 所以,在梳理完他的履历后我们知道,他从未带过兵,也从未打过仗,而且还很潇洒的玩了十几年,虚度光阴。 如果仅仅这样,也只能说明他很有气节,仅此而已。 毕竟,评价一个人厉害与否,关键还是看他所做的事情,气节只是其中一方面。 可孙传庭接下来做的事,完全颠覆时人的想象,也让他成为千古,成为传奇。 历史上,崇祯八年秋,也就是今年,孙传庭重新出任吏部验封司五品郎中,官职变小了。 可人家不嫌弃,原本就不是为了当官。 奈何能力太出众,三个月后他越级升为三品顺天府府丞。 搞人事突然变成搞行政,工作变了,可唯一相同是依旧跟兵事没有一点关系。 同样只是干了三个月,他心中想要的机会来了。 崇祯九年三月,孙传庭自动请缨任陕西巡抚,负责剿灭西北叛贼。 巡抚这个职务,是个肥缺,平时想上任是要走后门的。 但陕西巡抚,算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混饭吃的,没准哪天就被张某某、高某某、李某某给剁了,躲都没处躲。 孙传庭就此光荣上任,因为主动申请的人,只有他一个。 出发之前,崇祯皇帝召见了他。 对于孙巡抚的勇敢,崇祯皇帝非常欣赏,于是给了孙传庭六万两白银,作为军费。 除此之外,一无所有。 确实,崇祯九年的时候,大明已经风雨困顿,崇祯实在无奈了。 当年杨鹤拿了崇祯十万两私房钱,招抚叛军,只用了几个月,就打水漂了。 似乎,孙传庭的六万两,应该也起不了什么作用。 但人和人是不一样的。 要说这人啊,真的有天才,孙传庭估计就是兵家天才。 孙传庭很干脆,他不要钱,只要政策,自己筹饷,自己干活,朝廷别管,反正干好了是你的,干不好我也跑不掉。 就这样,孙传庭拿着六万两白银,来到了陕西。 当时陕西本地的军队,战斗力很差,按照当时物价,六万两白银,大致只够一万人半年的军饷。 而最能打的将领,如曹文诏、曹变蛟、左光先、祖宽等人,要么在洪承畴手下,要么跟着卢象升。 总之,孙传庭算是个三无人员:无钱、无兵、无将。 但凡这种情况,若想咸鱼翻身,大都要经过卧薪尝胆、励精图治、艰苦奋斗、奋发图强等过程。 或者,按常规套路,至少也得个两三年,才闪亮登场,大破敌军。 其实,这已经是非常厉害了。 可从开始到结束,从一无所有,到所向披靡,孙传庭的秦军,只用了四个月就完成招人、组建、训练、战斗,并且消灭为祸十几年的高迎祥。 用不到一万人的队伍,击溃二三十万的叛军,并且活捉高迎祥,送往北京处死。 之后,李自成被他用各种方式吊打,欲哭无泪。 真的,没有人知道是如何做到的,尤其是知兵事的人。 因为,这简直是逆天之举。 所以,他能成为穿越过来的崇祯皇帝心目中的第一道友,也就不足为奇了。 山里的空气很清鲜,还带着家乡的味道,孙传庭的心,却已经飞向京城。 师徒二人正在私谈之际,半山腰村里的里长带着东厂的几个番子,正急匆匆的往上赶来。 PS:感谢书友家里窝囊家外雄打赏,感谢诸位道友投票支持,朕心甚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