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2章 狰狞尸体也很有用
第252章狰狞尸体也很有用 有了系统的保证后,立即拎起了黄树皮------炼丹合成符,在木吒地面前晃了晃,胸有成竹地装逼说道:“二哥,请别小看了这块黄树皮,等一会儿,三弟我在二哥你的面前,炼成了神级丹药后,你就知道它是一件不可多得的奇物了!” “哈哈哈哈哈……”木吒放声大笑,一点也不相信哪吒李三的话,他说道: “三弟啊!二哥我知道,你虽然长得像个十六七岁的少年,当然跟二哥我一样地英俊……” “呕……”哪吒李三做了一个干呕的动作,当然也发出了声,就是没有真的吐出来。 “三弟,你什么意思呢?”木吒右手摸了一下他自己的脸,然后把鬓角垂下的几缕头发搭到耳后。 “咳咳咳咳。”哪吒李三干咳道:“二哥,请注意,咱们要太自恋了!” 木吒却不以为然地说道:“英俊就是英俊嘛!不过,三弟你虽然跟我一样英俊, 但是,你的真实年龄,据我看父亲的来信所知, 就算你在咱们娘的肚子里的那三年,你现在的实际年龄,才刚刚三岁出头。 你要是想玩过家家似的炼丹游戏,那么,二哥我陪你玩!” 哪吒李三板起了脸,对自己要炼制那么重要的破境丹,在自己二哥的眼里,就是在过家家的游戏吗? 木吒呵呵地笑着说道:“三弟,要不要二哥我,现在,到林子里给你担些柴来,以便生好火,你用来炼丹呢?” 哪吒李三斩钉截铁地回答道:“不用了!我这有自己就能生火的神级法宝。” 他说完,意念一动,将自己豹皮囊内的九龙神火罩,取出,漂浮在木吒和他的头顶之上。 “呼呼呼……” 九龙神火罩内的三昧真火,剧烈地燃烧着, 火光,映红了木吒的小脸; 所发出的炽热温度,立即烤得木吒的额头上流出了汗珠。 “三……三弟,二哥我这不就是跟你开个玩笑吗?不至于,要罩你二哥我吧?”木吒因见过哪吒李三用九龙神火罩烧死了人仙境界的李兴霸,因此,他现在看到九龙神火罩就在他的脑袋上方,讲真的,还真的有些害怕三弟玩罩走火呢! 哪吒李三嘴角上扬,微微一笑,说道:“你是我的亲二哥,我怎么能罩你呢? 你的意思,是告诉二哥你,我有这九龙神火罩,它里面有三昧真火,就不用二哥你去林子里为我拾材了!” 木吒连连地点头,望罩生畏,跳飞出老远,生怕哪吒李三控制着的那个悬在头上空中的火罩子掉下来扣住他。 “哈哈哈哈哈……”这里放声大笑的却是哪吒李三了。 木吒满身冷汗地说道:“三弟,还是先把你的罩子,给收了吧?!” 哪吒李三微笑着回答道:“二哥,我这就要炼丹了。收了我的神级法宝九龙神火罩,那么,一会儿我还得再取出来。多麻烦啊!” 木吒心有余悸,他躲着老远,抬头望罩生畏。 哪吒李三又问道:“二哥,在我这前战斗的九宫山的山坡上,被我打死的那神兽狰狞,现在在可处?” 木吒仰望着头上的九龙神火罩,说道:“三弟,你是问我,你打死的那个李兴霸的坐骑吧?” 哪吒李三点了点头,说道:“正是。” 因为,哪吒李三在得到了系统的提示,说想要快些炼制出破境丹,那么,除了要有炼化合成符,还要有一头神兽作为药引子。 即使在这封神的世界里,神兽也不是遍地都是的啊!怎么也不能回到西岐,把黄飞虎的坐骑五色神牛,或是姜子牙的坐骑四不象,拿来当炼制破境丹的药引子吧? 而现在,哪吒李三想到了被他打死了不到一天时间的李兴霸的神兽坐骑狰狞了。 木吒回答道:“狰狞的尸体,好像是三弟你之前,在没有开启无双摧城时,你在他面前一晃,那狰狞的尸体就不见了。 而当你使用无双摧城时,那狰狞神兽的尸体,又被你给很嫌弃地扔了出来,甩飞到了挺远的山坡之上了。” “呃?!”哪吒李三惊叹一声,他真的有些忘记了自己在使用无双摧城血屠等一系列神通那个战斗力爆表癫狂状态下,所发生的具体细节了。 哪吒李三心里暗想,这样看来,在使用无双摧城的过程中,还真的要有最信任的人在身边啊! 当然,哪吒李三也很庆幸,在使用无双摧城时,没有像扔掉神兽狰狞时,那样把自己空间法宝豹皮囊内的大王伯邑考给扔了去。 想到这里,哪吒李三担心地问道:“二哥,那我昏迷过后,那神兽狰狞的尸体,还在那山坡上吗?” 木吒不明白自己的三弟这样问是何意,他如实地回答道:“狰狞的尸体,被我给埋在了九宫山的山坡上了啊! 咱们出家修道之人,也应该以慈悲为怀的。毕竟,那只神兽狰狞的尸体,让我的师父普贤真人,看过后,他又后心痛慈悲良久了!” 哪吒李三点了点头,赞同木吒的说法。毕竟,据穿越者哪吒李三所知,如果按照封神世界的正常发展, 本为中土道人、玉虚十二金仙之一的普贤真人,他后来释化做了西方佛教的神,修炼成了普贤菩萨。他与慈航道人即观世音菩萨、文殊广法天尊即文殊菩萨,并列合称为“三大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