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3、格斗丰碑
这天晚上,陈维云同样在参加宴会,只不过气氛一点不欢快。 这是大阪市的一间酒店餐厅。 卡普康株式会社的社长石本宪三不停向陈维云垂首致歉, “让你失望了,会长!” 去年石本宪三为了筹集开发《街头霸王》的资金,将卡普康的65%股份卖给香江的漫威集团。 这是一场并购生意,但是管理权仍在石本宪三手上,他个人持股30%,以开发部部长船水纪孝为首的研发团队联合持股5%,当初他们与漫威签订了君子协议,漫威只作为注入资的大股东,不介入任何管理,不安插任何一位港籍高管,他们只需要派遣部分研发人员前往香江的暴雪研发中心任职。 1987年4月份双方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文件,石本宪三使用65%的股权换到漫威注入的750万美金,同时得到漫威旗下《龙珠》赛亚人、《黑侠》毁灭者、《冒险王》黑衣将军三个漫画人物的版权,用在游戏当中,石本宪三带领自己团队,在9月份于东洋推出《街头霸王I》。 迄今为止销售了八个月,反响却平平,漫威的投资并未取得理想回报,石本宪三的歉意也在于此,失败就是失败了,这是他的责任,没有办法推托,当初签订收购协议时,他据理力争拿到管理权,信誓旦旦会带给漫威丰厚利润,结果打了自己的脸,他必须向陈维云展示谦卑姿态。 他同时略显局促不安,假如陈维云因为他的失职而改组董事会,他并没有抵抗的有效办法。 “都不要站着,坐下讲!”陈维云一个人坐在餐桌上,石本宪三与研发经理船水纪孝等人全部站在一侧,都没敢落座,主要是担心前途,陈维云有可能把他们一窝炒掉,不过陈维云语气柔和,看上去并没有发飙的任何征兆,这让他们心里稍微安定一点,却仍旧不愿上桌。 这种时刻必须保持顺从。 陈维云见他们个个都不动弹,并不继续劝说,他把手上的文件朝石本宪三晃了晃,这是有关卡普康研发的多款游戏的销售资料, “八个月时间,《街头霸王》的街机基板在东洋卖出去1734台,定价大约两千美金,营业额不到两百万美元。 我们与任天堂签署了合作协议,委托他们生产《街头霸王》的家庭游戏机卡带,并负责销售,委托费是15美元,发行费是10美元,卡带定价是55美元,目前的全球销量是74万份,累积盈利185万美元,暂时还没有收回研发成本。” 卡普康的盈利模式只有这两种。 一种来自街机市场,卡普康负责研发街机基板,它和电脑的主板类似,甚至更全面,混合存储、接口、游戏芯片为一体,类似《街头霸王》这种格斗游戏,操作度要求高,卡普通同时研发手杆,假如失去基板,那么街机就只剩下一个框架,等同于空壳子,因为这个缘故,正版基板的价格极其昂贵。 电玩商店内的街机,往往一台机器只能玩一种游戏,性质与掌上游戏机很相像,当然研发难度肯定远低于掌上游戏机,毕竟是大型机器,基板的电路容易做,芯片也更容易开发。 另一种是家庭游戏机市场,卡普通不生产家庭游戏机的主机,只生产移植型家庭卡带的游戏芯片,所以他们只卖软件,通过任天堂的家庭主机联合销售。 这造成了一个利润缺失的恶果,任天堂站在东洋游戏界的食物链最顶端,他们与东洋几十间类似卡普康的软件公司签署合作协议,软件公司每开发一款游戏卡带,必须付钱在任天堂的工厂生产拷贝,并付钱在任天堂的零售渠道销售,无论这款游戏是否畅销,任天堂都能赚一笔拷贝费与发行费。 东洋的软件公司其实与任天堂是竞争对手,但他们没有涉足家庭市场,逼不得已要借助任天堂的零售渠道与家庭主机,并绞尽脑汁开发趣味软件,成就任天堂的霸主地位。 任天堂得了这么大便宜,却极尽克扣之能事,逼着各大软件公司签署苛刻协议,委托费与发行费居高不下,同时给软件公司设置限制,每年针对一间软件公司只发行3-5款游戏卡带,制造各大软件公司之间的恶性竞争,任天堂从中得利。 软件公司为什么愿意接受任天堂的剥削?自然是有利可图。 东洋有一家小波软件公司,1987年这一年间,他们通过任天堂零售渠道卖出去220万份家庭游戏卡带,年利润超过四千万美金。 还有一间东方之珠软件公司,去年通过任天堂卖出去465万份游戏卡带,全年营业额超过一亿美金大关。 这个年代的正版软件都很昂贵,一旦某款游戏畅销,利润都是天文数字,今年推出精心打造的家庭游戏《勇者斗恶龙3》和《超级马里奥3》,第一季度的销量全部超过500万份,定价更是达到12000日元,差不多需要花费100美元才能买到一份正版卡带。 原时空卡普康正是借助任天堂才一跃成为东洋的八大游戏软件商之一,他们开发的家庭游戏软件基本都移植于街机,《街头霸王》是他们赖以发家的扛鼎之作。 但是看过石本宪三提供的销售报表,陈维云颇有些意外,这款游戏在东洋发行后并没有盈利,累积投入的研发资金差不多有一千万美元,迄今为止仅仅赚了不到四百万,这与原时空的大红大热严重不符。 要知道《街头霸王》仅仅在美国街机市场就销售了整整两万台街机基板,这是四千万美金的盈利空间。 正是因为在美国的大爆发,促使石本宪三下血本开发《街头霸王II》,重新研发新型基板,1991年推出后引爆全球,短短半年时间让卡普康公司劲赚了1.5亿美金。 从八十年代中期开始,家庭游戏市场已经不可逆转的成为主流,街机市场面临着大萧条,任天堂与世嘉不停开发新型家庭游戏机,消费者们逐渐养成在家里玩游戏的习惯,全世界的电玩游戏店生意都在衰退,但是卡普康推出的《街头霸王II》依靠一己之力把消费者重新拉回了街机市场,并在游戏界引发一场格斗热潮。 也可以说,《街头霸王》系列游戏就是街机的里程碑,也是街机的最后辉煌。 这款游戏肯定没有问题,症结应该出在推广上。 1986年卡普康与任天堂签约,成为联盟型软件商,这两年陆续在家庭市场发行了《魔界村》,卖了146万份,《战场之狼》卖了112份,《街头霸王》卖了74万份,因为家庭软件销量越来越低,故而没有引起任天堂的重视,这八个月时间,他们只在东洋零售渠道推广《街头霸王》,这款游戏尚未进入美国。 陈维云决定抛开任天堂,自己推广,他要把这款游戏的成功揽在自己身上,而非游戏本身受欢迎。 等到美国市场有了盈利,陈维云会再次注资卡普康,稀释石本宪三等人的控股权,到时他们会心甘情愿接受陈维云的条件。